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表决通过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城,副总经理刘庆林,总会计师刘哲及各部门职工代表50余人参加会议。

为管好、用好公司工会经费,做到用的合理,员工满意,更好地为员工服务,增强企业凝聚力,根据全国总工会及河北省总工会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明确了工会经费各项内容的收支标准。经过前期的广泛征集意见后,召开本次职代会,表决通过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会议在工会主席刘城同志的带领下详审了《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并在员工慰问、经费使用项目及申报流程等方面进行激烈讨论,通过讨论保证员工的知情和参与决策的权利,逐条通过了各项标准及规定,最后在广大职工代表的共同参与下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此办法。工会下一步将按照新的《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和控制各项工作的开支情况,保障工会会员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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